前言:
劳动关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法院在处理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时持慎之又慎的态度,但劳动争议案件点多面广,纷繁复杂,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官裁判理念的差别,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
本次分享将为大家解析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从判决结果窥探苏州中院的审判理念及价值取向。
课程信息:
【培训日期】 2018年5月8日(周二)
【培训时间】 13:30—16:30(半天)
【培训地点】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
【培训对象】 适合管理者、人事经理、主管及人事相关从业人员
【培训费用】 会员单位扣10点/人,非会单位800元/人次(包括教材、餐饮、发票等)。
【备 注】 报名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一天告知,无故缺席者点数照扣,谢绝空降。
课程大纲: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概念
2、劳动关系的一般认定标准
3、达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4、建筑领域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5、用人单位内部承包人员对外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
6、在校学生实习的劳动关系认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
1、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以及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2、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否反悔要经济补偿金?
3、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购买保险,员工事后反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是否支持?
4、单位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能否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三、二倍工资中的典型问题
1、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及诉讼时效、起算点、计算基数问题
2、“补签”“倒签”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3、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单位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4、特殊人员,包括用人单位高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未签合同,单位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四、工伤认定相关事务问题
1、错过工伤认定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院是否直接受理
2、工伤补偿协议显示公平的认定
3、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来免除其承担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
4、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
授课讲师:孙姗姗 律师
孙姗姗,2010年本科毕业,法学学士。2010年12月进入芜湖市法院系统工作,2017年进入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7年的法院工作经历让其对法律规定以及各类案件的诉讼流程、裁判规则非常熟悉,尤其擅长于民商事案件领域,包括各类合同、侵权、劳资纠纷、合伙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等。
联系方式: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培训发展中心
l 电话:0512—63102378
l 邮件:wjhrztpx@126.com
l 详细信息登陆网站:www.wjhr.net
课程链接:【2018公开课】苏州中院审结典型案例研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