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新一轮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金种子”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落实区内人才政策,从即日起受理2016年相关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家补贴
我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非公企业引进的符合《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或“指定职业(工种)”且人才信息已在开发区劳动保障管理系统人才库的紧缺人才,可申请如下人才资助:
1.安家(薪酬)补贴
企业引进的落户吴江3年内(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或现为吴江户籍,首次进入吴江工作3年内(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出申请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包括: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6000元;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该人才在企业平均月薪不低于8500元。
扶持政策
可按相应标准享受政府给予8~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并在申报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职称、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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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二)
2016年度苏州市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重点产业安家(薪酬)补贴所需材料
2.购房补贴
企业引进的已落户吴江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平均月薪不低于5000元,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吴江购买唯一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期限不超过2个年度(2014年1月1日及以后)的,可按“一套,一次”原则,经认定可享受政府给予的7.2万元购房补贴(新购住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1)具有“985”、“211”等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截止2016年4月25日,在《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出台前已购房者在2016、2017年度申请购房资助时,此要求可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补贴标准按老政策6万元补助)。
(2)具有国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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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一)
2016年度苏州市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购房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3.柔性人才薪酬补贴
非吴江户籍,在首次柔性引进到吴江的3年内(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出申请,符合上一类安家(薪酬)补贴资助对象相关要求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不受户籍、劳动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的限制,按相应标准享受政府给予8~15万元的薪酬补贴,分5年发放。并在申报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职称、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以上对象中如有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并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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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三)
重点产业柔性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4.开发区上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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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购房上浮补贴申请表
区内上浮申请所需材料
二、人才公寓租房及补贴
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携相关材料办理上一年度租房补贴。区内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人才如有入住需求,可填写《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及补贴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集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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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公寓租房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及租房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三、高校实习生补贴
本年度吸收本地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实习计划申报和上年度实习生补贴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区内有需求的企业请下载相应表格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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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高校毕业实习生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实习生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四、职称人才补助
凡通过我区上报,经国家职称评定获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可申请当年度评审费用补贴(评审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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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职称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职称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五、申报流程及时限
1、安家补贴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wjrc55352.zgwj.gov.cn,个人注册后进行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由企业盖章确认后统一上报。
2、租房补助、实习生补助、职称补助及开发区上浮补助均需个人填写纸质相关表格交企业盖章确认后统一上报。资助受理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7月15日
备注:
各项资助受理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11号窗口(吴江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咨询电话:63102506、63960786
请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对照相关细则所列要求认真做好资助申报工作。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二O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