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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人社电〔2020〕55号
关于开展我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
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大服务和激励高层次人才的力度,根据《吴江区人才项目申报资助实施办法》(吴人才〔2017〕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决定对已认定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8-2019年度已获批紧缺专技人才资助(二)、(三)、(四)类资助对象;
2.2016—2017年度已获批柔性引进人才资助对象。
二、考核方法
各区镇自行组织实施,结合企业人才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工作。
三、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区镇自行确定并通知考核对象;
考核周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基础材料
1.人才年度考核表:A类表由 2018-2019年度已获批紧缺专技人才资助(二)、(三)、(四)类资助对象填报(附件1);B类表由2016—2017年度已获批柔性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填报(附件2);
2.统一格式的收款收据(附件3,考核通过人员一人一份);
3.主要工作业绩附件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获得的成果、项目进展情况、专利、奖励荣誉情况等材料);
4.企业支付给人才薪资的完税证明(一个年度);
5.若考核对象已离职的,企业出具离职证明(明确离职时间和原因,注明不再为其申请资助)。
(二)附加材料
6. 2018—2019度获批的紧缺专技人才资助(二)、(三)、(四)类资助对象还需提供有效户籍凭证。
除第2点外,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区镇留存一份、区人社局备案一份)
五、考核要求
请各区镇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反映出被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对于不参加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停止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逾期未报送考核材料的视为不参加考核。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区镇须在11月15日前将《2020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人才考核材料集中报送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联系人:何梦铖,联系电话:6395070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6楼603 室。
开发区联系电话:63102506 地址: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22号窗口
附件:1.2020年度人才考核材料目录(A类)
2.2020年度人才考核材料目录(B类)
3.人才资助收款收据
4.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2020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区人才办,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