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吴开人〔2020〕3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吴江开发区市场化
社会化引才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补齐短板加强市场化社会化人才开发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兑现相关奖励政策,即日起组织开展2020年度吴江开发区市场化社会化引才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企业自主引才奖励
区内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苏州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及建成江苏省级以上平台载体,可申请以下奖励资助:
(1)企业在研发岗位引进的硕士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55周岁以下,吴江区范围以外引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吴江区缴纳社保和个税),每引进一名硕士,给予企业引才部门(或个人)500元引才奖励;每引进一名博士,给予企业引才部门(或个人)2000元引才奖励,上不封顶。
企业申请该奖励需先在吴江优秀人才网报备当年新引进硕士以上人才信息(https://www.szwjtalent.com/Company/),并填写附件1、2,提供所需附件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个税凭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企业申报苏州市级以上人才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4),申报材料通过吴江区级主管部门初审合格且上报苏州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每上报一名/项,给予企业申报部门(或个人)相应奖励:苏州市级2000元,省级3000元,国家级5000元,上不封顶。
企业申请该奖励请填写附件1,并提供人才项目申报的证明材料,即申报书(不含附件)或发文的复印件。
(3)企业建成江苏省级以上平台载体,如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清单见附件4),每获批一项,给予该企业申报部门(或个人)5000元奖励金,上不封顶。
企业申请该奖励请填写附件1,并提供获批发文的复印件。
2.社会机构、举荐大使引才奖励
各社会引才机构、举荐大使引荐的人才成功入选区级以上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的,在享受《吴江区市场化引才荐才奖励申报流程》中规定的引才奖励政策基础上,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额外给予50%配套引才奖励。
各社会引才机构、举荐大使申请该奖励请填写附件1,并提供人才获批发文的复印件。
3.评先评优奖励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引才评先评优申报表》(附表3),评优类别设置如下:
1.人才工作标杆企业10家,奖励人才工作团队10000元/家;
2.人才工作先进个人20名,奖励3000元/人;
3.优秀人才举荐大使5名,奖励5000元/人。
二、申报联系人和时间
申报联系人:於俊,电话:63960786,邮箱:170342202@qq.com;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
材料报送地址:云梨路1688号吴江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906室。
三、组织评审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根据企业申报和工作绩效核定奖励金额,并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届时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广泛宣传发动,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同时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做好2020年度市场化社会化引才评先评优申报工作。
附件: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引才奖励金申报表
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引才情况汇总表
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引才评先评优申报表
4.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及省级以上平台(科技成果)清单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抄送:存档。
附件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化引才奖励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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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门(或个人) □社会机构 □举荐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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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帐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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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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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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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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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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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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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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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进硕士 人,博士 人。
(硕士500元/人,博士2千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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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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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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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人才项目数,市级 项,省级 项,国家级 项。
(市级2千/项,省级3千/项,国家级5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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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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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成省级以上平台载体数 个。
(5千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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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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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机构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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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区级以上人才数:吴江区级 人,市级 人,省级 人,国家级 人。
(开发区配套奖励:区级5万/人,市级10万/人,省级15万/人,国家级25万/人,就高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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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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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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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荐大使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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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区级以上人才数:吴江区级 人,市级 人,省级 人,国家级 人。
(开发区配套奖励:区级5万/人,市级10万/人,省级15万/人,国家级25万/人,就高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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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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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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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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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汇总表□ 身份证□ 学历证□ 劳动合同□
社保凭证□ 个税凭证□
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人才项目申报证明材料:有□ 无□
3、平台载体发文或证书:有□ 无□
核定总金额: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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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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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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