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紧紧围绕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培训工作的系统建设;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实际、实用、实效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与此同时,随着开发区的迅速发展,用人单位对于各类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与日聚增。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和非农产业转移和满足企业的人员需求,是发展  农村经济,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此,我们确定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双管齐下”的目标:强化人员培训效果为 “出口”,同时大力开拓就业渠道,保障人员就业为“入口”。
  多年来,结合本区农村发展的实际和各方面的需求,适时因地、因事制宜的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法,指导农民提高实用技术的应用到位率,同时加强用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较好地履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正文)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失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下岗职工就业培训三种类型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农民和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几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强。
1、加强组织建设
  建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在体系上做好保障工作。为确保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区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并由委托培训机构以单独开办或插班等形式负责培训。工作中相互协调,明确职责,从组织措施上提供保障。同时经费上做好保障工作。
2、完善培训内容
  根据失地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实际情况。我区将实用技术培训内容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同时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在确定计算机、叉车、电气电焊、仓管、保安、电工等主要工种的同时,增加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营业员、园艺等培训推荐项目,使培训的内容更丰富、更针对性。
3、提高培训质量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实际的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改革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培训,在培训上根据人员的情况一般分为初、中、高级。同时结合学习的特点,充分利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培训质量和实用性,努力做到培训一批农民,推广一项技术。
4、落实后续服务
  通过集中培训、就业实践和跟踪指导的三个环节。不仅使农村劳动者、失地农民、下岗人员基本掌握1—2门实用技术,同时还增强了他们的就业意识。在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给培训专业证书及相应的就业资格证书,同时推荐就业。
截止到目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总量达到数千人次,培训涉及计算机、CAD、叉车、电工、电焊工、会计、保安、创业等34个工种。今后,我区将紧紧围绕吴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人才战略,进一步实施发展,把握好针对性、实用性、层次性等各个方面,努力促进开发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进一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就业村的意见》以及《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式稳定就业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及吴江市的配套政策,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就业培训服务。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凡本区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人员,可免费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项目,成绩合格者将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2、免费就业指导帮助。凡本区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在进行就业培训登记后,将按照其个人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就业辅导和推荐就业岗位。
  3、实行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区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4、享受创业补贴。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上界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无单位就业经历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效证件初次创业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后,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本市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减免相关税费。登记的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技)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我雇佣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
  6、降低创业门槛。本市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经合法批准的公共用地可作为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场所。
  结合企业和市场的用工情况,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我区为劳动者提供家政、保安、电焊、电工、营业员、创业指导等近20个培训工种和项目。劳动者可根据自身体情况以及就业意愿来选定培训项目。通过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就业素质,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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