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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江区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经办职能调整的通告

来源:

时间:2021-10-09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安排及要求,自10月11日起,吴江区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经办职能实施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明确经办职能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及区委编办文件精神,区社保中心、医保中心按职能各自负责相应险种的业务经办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


区社保中心负责: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申报,养老及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事项。


区医保中心负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申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02  
线上公共服务

 


网办服务大厅

社保业务: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医保业务:

1.登录吴江区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e.wjybj.com )

2.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jszwfw.gov.cn/)


APP及微信公众号

社保业务:

“江苏智慧人社”APP、 “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医保业务:

“吴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03  线下经办场所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相关线下业务由社保中心业务科室(人社大厦A305办公室)经办。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相关线下业务由医保中心业务科室(人社大厦A203办公室)经办。


其余相关线下业务经办

需至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分别办理。

各区镇社保、医保业务经办窗口


 


04  其他事宜

 

10月11日,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我区正式上线,医保信息系统也同步独立运行,因系统切换期间各类社保、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导致各类业务积压,为减少业务办理等待时间、避免拥堵,建议非紧急业务可待高峰期过后办理。敬请区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及社保、医保业务经办职能调整工作,如需业务政策咨询,可拨打服务热线12333(社保业务)、12345、12393(医保业务)。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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