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吴江区重点产业
紧缺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吴江区人才项目申报资助实施办法》(吴人才〔2017〕9号)、《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的相关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全区引进D类、E类、F类人才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区丝绸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光电缆和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中工作,由依法注册并独立核算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分支机构)、或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并符合《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苏州市吴江区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0版)》的各类紧缺人才。
二、申报对象
人才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并在吴江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人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分为以下三类:
1.D类人才: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全职新引进并经认定的符合年度紧缺目录,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紧缺专技人才,或获得地市级表彰的高级技师(含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E类人才: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全职新引进并经认定的符合年度紧缺目录,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紧缺专技人才,或高级技师。
3.F类人才: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全职新引进并经认定的符合年度紧缺专业目录,具有原“985”、“211”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高校或“双一流”建设相应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紧缺专技人才,或技师。
以上对象中不含在编人员、备案制教师,不含已获批区A、B、C类人才,不含已享受文教卫旅、现代服务业选聘待遇人才。
三、资助方式和标准
1.薪酬补贴:符合条件人员根据积分排名择优资助,D类人才分3年给予12-15万元薪酬补贴;E类人才分3年给予8-10万元薪酬补贴。
2.购房补贴:F类人才落户吴江,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吴江缴纳社保满1年,计税年薪不低于6万元,在吴江区购买唯一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期限不超过2个年度,按“一套、一次”原则,经认定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四、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具体工作进度以“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实时更新为准。
2.申报方式
单位、人才登录“苏州·吴江优秀人才网”(网址:http://www.szwjtalent.com),点击“人才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即日起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受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卫健委(受理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11月6日前,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对通过初审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现场审验:即日起至11月6日,通过复审的人员从系统中打印申报表盖章后,携带申报材料原件,至区教育局、卫健委、各区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验。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申报表上盖章,并在系统中点击确认。企业资质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由企业人事部门携带至现场审验。
复核评审: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进行复核,分批次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按照资助类型,分批次将建议资助名单提交至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联席工作会议成员单位、吴江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吴江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发放及考核:人才可至申报系统打印资助证书,区人社局将当年度政府资助款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账户,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才资助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根据复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当年度资助。
五、受理联系方式
各镇(区)、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现场审验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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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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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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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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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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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22号窗口(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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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2506
6396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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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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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中心办公室(芦莘大道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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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7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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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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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106室人才科(盛泽舜湖西路2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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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5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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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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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16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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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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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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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都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01室(七都大道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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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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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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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泽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震泽镇镇南路1138号震泽镇政府4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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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8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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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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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望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平望镇西新街8号,政府2号楼3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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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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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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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411办公室(桃源镇华盛大道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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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5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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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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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大厦B楼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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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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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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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高新路551号A5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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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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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社局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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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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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开平路300号6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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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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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人才按照就高原则享受购房补贴、或薪酬补贴,不可并行享受;入选更高级别人才计划的,需扣除原有区、镇两级财政已拨付的人才补贴金额。
2.各区镇应高度重视紧缺人才资助的发动、申报工作,做到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本年度将对各区镇初审的有效性进行考核。经区人社局网上复审不符合的,有且只有一次退回修改机会,再次提交经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无效申报,取消申报资格。11月16日前,各区镇将现场审验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审验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比对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应作书面说明。拒不说明的,视同虚假申报,取消申报资格;资助资金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代为发放。有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单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受资助人离职即停止在原企业发放补贴,但可在新企业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附件:1.D类、E类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指南
2.F类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苏州市吴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网址:http://www.wjhr.net/Information/read.aspx?id=6912
